關于其他項目申報問題
各地市管理辦法!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條件、材料及獎補好處
安徽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同v)
一、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流程
申報單位請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首頁,在首頁“咨詢中心”頁面“專題專欄”中選擇點擊“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后,點擊“博士后”子系統進行申報和審核。具體申報程序詳見操作手冊(在“博士后”子系統頁面右上方)。
(一)單位申報。申報單位按照內容詳實、重點突出、數據真實、有據可查的要求,在系統中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從系統中導出生成《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照屬地原則逐級報送和審核。涉密申報材料要做好脫密工作。《申報表》和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保持一致。
(二)部門審核。各設區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材料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后,填寫《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申報表》《推薦報告》統一郵寄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將《匯總表》和《推薦報告》電子版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博士后設站申報”辦理事項報送。
(三)審核批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
二、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各類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以及縣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園區均可申請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的規模,并具有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相應等級的科技研究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有一定數量具有高級職稱可擔任博士后合作導師的本單位全職科研人員),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后科研項目;
4、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備注:對屬于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可優先設站。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設站。
三、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辦法
第二章 認定與評價
第六條 申報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單位須是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組織或機構,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主要辦公和科研場所設在安徽省,注冊后運營2年以上。
2.擁有多元化的投資主體。由單一主體所持有的財政資金舉辦,且主要收入來源為長期穩定財政資金投入的研發機構,原則上不予受理。
3.具有以下研發條件。
(1)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0%,且不少于20人。
(2)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當年收入總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
(3)具備進行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科研儀器、設備和固定場地。
4.實行靈活開放的體制機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現代化的管理體制,擁有明確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經費等內部管理制度。
(2)運行機制高效。包括市場化的決策機制、高效率的成果轉化機制等。
(3)引人機制靈活。包括市場化的薪酬機制、企業化的收益分配機制、開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機制等。
5.擁有明確的業務發展方向。
符合G家和地方經濟發展需求,以開展產業技術研發活動為主,具有明確的研發方向和清晰的發展戰略,在前沿技術研究、工程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創業與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鮮明特色。
6.具有相對穩定的收入來源。
主要包括出資方投入,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收入,政府購買服務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項目獲得的經費等。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科技創新活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政府購買技術性服務收入和技術股權投資收益占年收入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0%。
第七條 新型研發機構應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根據《中G共產黨章程》規定,設立黨的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新型研發機構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強化政治引領,切實保證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認定程序如下:
1.自評申報。省科技廳發布申報通知,對照本辦法和申報通知,自評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登錄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表填報及有關證明材料上傳。
2.審核推薦。申報單位所在市或省直管縣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審核通過的提出推薦意見,省科技廳根據審核意見受理申報。紙質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須按要求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由審核單位送交指定業務受理窗口。
3.形式審查。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論證環節。
4.評審論證。評審論證包括網絡評審、會議評審、現場考察等多種形式。省科技廳按照有關規定,提出評審標準和要求,委托第三方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論證,根據評審論證意見視情選擇部分申報單位進行現場考察。
5.結果公示。省科技廳主管處室根據專家評審論證意見及現場考察情況,提出認定意見并提請廳會議研究通過后,在省科技廳網站上進行公示。
6.發布名錄。省科技廳對公示無異議的申報機構,按年度統一發文公布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名錄,授予“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稱號。
第九條 申報認定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表(附件1);
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及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3.機構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勵、成果轉化、科研項目管理、研發經費核算等);
4.近兩年承擔的市級以上政府和企業科技計劃項目、自主立項研發項目、合作及委托研發項目等清單(包括項目名稱、項目下達部門、編號、合作或委托單位、金額、起止時間)、立項證明或合同復印件等;
5.近兩年科技成果產出和轉化清單(包括成果名稱、成果形式、成果登記時間、轉化方式、轉化收入及技術交易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或創業與孵化育成企業清單(包括服務、創辦、孵化企業等材料)以及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基金,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等證明材料;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 省科技廳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對新認定的,在認定后的第二年,對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的繼續保留2年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稱號,此后每2年評價一次。參與績效評價的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須對照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附件2),登錄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填寫上兩個自然年度的各項指標數據,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不參與評價或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稱號。
評價得分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60—70分的為合格,70—85的為良好,85分以上的為優秀。
第三章 支持措施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的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可適用以下政策措施。
1.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省科技廳視情擇優給予經費后補助,支持其開展研發活動、招引人才團隊、建設創新平臺、提升產業創新服務能力等。
2.可按照要求申報G家及省級科技重大專項、G家重點研發計劃等有關政府科技項目、科技創新基地和人才計劃。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G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規定,通過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票期權、項目收益分紅、崗位分紅等方式,激勵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4.企業類新型研發機構可按照G家規定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并可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應稅收優惠。
5.對省委省政府重點扶持的機構,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單獨組織申報認定。
第四章 管理與責任
第十二條 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應當實行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公開渠道面向社會公開重大事項、年度報告等。發生名稱變更、投資主體變更、重大人員變動等重大事項變化的,應在事后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省科技廳報告,進行資格核實后,維持有效期不變。如不提出申請或資格核實不通過的,取消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稱號。
第十三條 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應在每年3月份前按照要求填寫上年度研發和經營活動基本信息,并向省科技廳提交上一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包括機構的建設進展情況、科技創新數據指標及下年度建設計劃等)。
第十四條 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應按要求參加科技統計,如實填報 R&D 經費支出情況。獲得財政專項資金資助的新型研發機構,須遵守財政、財務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專項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納入研發投入統計。對未按要求參加科技統計、嚴格財政資金管理的新型研發機構,取消其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稱號。
第十五條 建立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監督問責機制。申報單位應加強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建設,如實填寫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評價材料和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對于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 3年內不得申報認定,并納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已通過認定的機構在有效期內如有失信或違法行為,將取消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稱號,追回財政支持資金,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對發生違反科技計劃、資金等管理規定,違背科研倫理、學風作風、科研誠信等行為的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省科技廳將移交有關單位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六條 各市、省直管縣科技局在認定、績效評價過程中,存在把關不嚴等未履職盡責的,在全省科技系統予以通報批評;各級評審專家、評審工作人員等在評審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有違公平公正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各市、省直管縣科技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關實施細則,開展本級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與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管理與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的內容不止于此!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咨詢小編為您免費解答
安徽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