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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2024年蔡甸區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條件、獎補
2024年蔡甸區示范家庭農場申報條件等內容如下,蔡甸區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一、支持領域
培育發展好我區家庭農場,加快形成產業特色突出、運行管理規范、示范帶動明顯的家庭農場群體,激發我區農業農村活力,促進農民增收。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家庭農場經營者須持有蔡甸區農村戶口,以農業為主產業,其主要從業人員為家庭成員;
2.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滿一年以上;
3、有規范的土地流轉格式合同,流轉期限不得少于5年(或已連續租賃5年以上),經營面積必須達到產業規模要求,有一定的示范引領作用;
4.家庭農場收入達到15萬元以上,且家庭成員年均收入達到上年度本轄區農民人均收入的2倍以上;
5.按農場品生產技術標準進行生產;
6.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內部管理規章;
7、有固定的生產與管理場所;
8、懸掛統一規格的名稱標識和基本情況簡介;
9、開通“一碼通”賦碼管理和使用“隨手記”記賬軟件;
10、個人征信報告無問題。
(二)農場生產規模標準
1、糧油類:糧油集中連片150畝以上;
2、蔬果類:設施蔬菜15畝以上,露地蔬菜30畝以上,林果60畝以上(林果用地須符合國家用地政策);
3、水產類:常規養殖60畝以上,特種養殖30畝以上;
4、綜合類:主產業達到上述某一產業面積標準。
(三)具備下列條件者優先
1、家庭農場擁有自己的注冊商標與品牌;
2、取得有機農場品和地理標準產品認證或獲得市級及以上著名商標或名牌產品稱號;
3、家庭農場主是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或退役軍人。
三、補助方式及標準
在申報范圍內經市農業農村局(市經管局)組織專家評審認定的12家家庭農場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給予一定的財政資金補助,申報建設內容原則上在本年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單個項目補貼額度不超過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經管局)的規定額度。
四、項目建設內容
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市級示范農場發展的以下環節:
1、引進優良品種,推廣適用技術。
2、購置農產品加工、儲存、保鮮、運銷等設備。
3、開展辦公場所生產基礎設施建設。
4、開展農產品質量認證,培育農產品品牌,市場信息等服務,建設營銷網絡,舉辦產品推介活動。
五、申報、評審及驗收程序
1.各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連同相關申報資料(見附件)于2024年4月18日前報送至區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區農經中心)。
2.區農經中心收到申報資料后,對項目進行現場考評,配合市農業農村局(市經管局)進行檢查,并將申報資料送市農業農村局(市經管局)進行專家評審后公示認定。
3.項目建成完工后,由項目承擔單位向區農經中心提出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撥付項目資金。